私人桩成本低廉、技术成熟,但是截止到2019年12月份,私人建桩70.3万,目标完成率16.3%,远不及预期。主要在于建桩有两大难点:1)物业难,由于建立私人黑龙江充电桩充电桩涉及到电路铺设、安全隐患,且部分小区存在物业更换频繁等问题;2)电网难,部分老旧小区电网已接近满载,即使7kW的慢充桩数量较大也会对电网容量造成冲击。国家电网通过对北京市居民区私人充电桩销售充电桩运行数据分析发现,多数人在下班回家后立即充电,充电时间分布在18:00-01:00,高峰时段集中19:00-22:00,充电负荷与生活用电负荷高峰时段严重重叠,形成3个小时左右的尖峰负荷;而居民生活用电在夜间有8个小时左右的低谷期,负荷率仅为10%-20%;若充分利用80%的低谷容量空间,户均可为1.2辆车充电,现有配电网无需改造即可实现社区全部车辆充电。
黑龙江充电桩充电桩过去的工作是根据电动汽车的电池管理系统需求提供能量,但新能源汽车在充电中的自燃事故也时有发生,专业充电桩电动汽车的充电安全需要由桩和车两方面进行双向保护。点击查看源网页有专家向我们表示:早在2015年国家就有相关规定要求充电桩企业拥有可以实现风险发生前断电的相关技术。举一个例子来说,e充网App就是一个针对于充电用户的智能化移动终端,用户能够通过e充网App实时了解场站详情、充电桩状态、充电进度、安全预警,并通过e充网App进行充电桩启停和费用支付等多个环节的操作,为个人用户提供便利、智能化的服务。而e充网充电SaaS云平台则是针对充电场站管理的一个智能化平台工具,大到前期的建站规划、多充电桩群管群控,小到单个桩的运行状态、安全防护、静动态数据搜集等工作,都可以通过e充网充电SaaS云平台去进行管理。
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23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300座,专业充电桩充电桩220万个。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1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00座,充电桩10万个。“新基建”政策将带来对充电桩板块的加速投资,从而使黑龙江专业充电设备需求显著增加,整个充电桩行业将因此受益,将给技术领先、运营积累深厚的企业带来新的机遇。
一、中央负责顶层设计,制定黑龙江专业充电桩充电桩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给予市场明确指引。2015年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指导我国充电桩建设;当前已到2020年3月份,需要重新制定2020年以后发展规划。二、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广充电桩充电桩销售,给予补贴。科学布局充电桩地理建设,兼顾运营效率与充电便捷度;对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车较多的省市以大功率快充桩建设为主,其他城市以慢充桩建设为主。三、鼓励充电桩产业上下游相关方以合资形式成立充电桩运营公司。协调各方利益诉求,解决公共充电桩投资大、不互联互通等问题。
居民小区黑龙江专业充电桩销售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包括:材料准备、用电申请、现场勘察、现场施工、竣工验收、日常维护等6个阶段。其中,材料准备阶段,“自用桩”申报材料包括:购车意向合同或购车发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车库或车位产权证(需要与申请人同名)、一年以上(含一年)固定车位使用证明或租用协议、用电申请报告、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后,物业(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应大力支持和配合黑龙江专业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不得无理由拒绝充电设施的建设申请,不得借机收取费用。